8岁儿子因拔牙殒命 父亲改名三告医院

来源:牙健网 时间:2023-09-28 13:53:40 责编:护牙顾问 人气:

    8岁的儿子拔牙丢了性命,医院却推得一干二净。历经三次不公正的医疗鉴定和三次不公正的判决后,这位执著的父亲改了自己的姓名,决心要为儿子讨回公道,从此踏上了漫漫10年的上访路。得知案情后,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亲自包案,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承先亲自承办督办,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终于得到了迟来的公正:法院依法判决医院承当100%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9万余元。


    一颗牙要了八岁男孩命


    究竟是什么让叶健任这么执著地向省委政法委表示感谢呢?


    1997年12月12日,这是一个让叶健任和妻子陈坚慧终生难忘的日子。当天上午10时许,陈坚慧带领8岁的儿子叶坤华到郑州三棉公司职工医院看牙,叶坤华在换牙期间因一乳牙滞留需要拔牙。医生拔过牙后,回到家里的叶坤华出现抽搐、点头等症状,在联系不到主治医生程某的情况下,下午他们将孩子送往郑州市中心医院,但这家医院的主治医生违规开出了超大剂量的药物,让回家服用观察,导致孩子的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加重。


    叶健任夫妇又将孩子送往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然而,他们没有想到,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儿子的抽搐不但没治好,而且出现了双目失明、四肢瘫痪症状,生命垂危。这家医院没有客观保存病例,给后来的纠纷责任认定带来了不便。


    叶坤华在被送往上海华山医院抢救5天后,于1998年1月25日永远离开了人世。从孩子拔牙到去世共44天,孩子走时年仅8岁。


    上访之路饱含几多辛酸泪


    1998年3月28日,叶健任夫妇向郑州三棉公司职工医院递交《请求处理医疗事故申请书》,职工医院医疗事故委员会明确表示构不成医疗事故。然后,叶健任夫妇向郑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在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时,叶健任夫妇不服,曾两次向河南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递交鉴定申请,省级鉴定委员会两次鉴定均表明:职工医院为患儿叶坤华拔牙具有适应证,且操作符合拔牙技术规范,叶坤华医疗纠纷构不成医疗事故。郑州市、河南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两级三次鉴定结论明确一致,“拔牙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证据不足”,且鉴定过程中,有政法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和监督,其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透明度无可置疑。


    2000年11月10日,叶健任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状告郑州三棉公司职工医院和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判令医院赔偿各项费用200多万元。但是法院判决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无过错行为,郑州三棉公司职工医院因违反规章制度、没有书写病历文书,补偿原告5万元。经过终审、再审,结果没有改变。


    无奈之下,叶健任和妻子走上了申诉上访这条路。叶健任将自己的名字由“叶健康”改为“叶健任”,“这个‘任’字,就是任务的‘任’,就是下定决心,把为儿子伸冤作为我下半辈子最大的任务。”叶健任说。到省委、到北京,10年间,叶健任为替儿子申冤变卖了赖以生存的鞋业批发门面房,“尽管我经历了三次不公正的医疗鉴定和三次不公正的判决,虽然在上访路上碰到过各种各样的困难、辛酸、痛苦、疲惫、忧愁、无奈和绝望,经历了无数的冷漠和白眼,甚至多次自杀未遂,但我始终相信,总有一天法律会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


    由于案子经过了多次审理,时间较长,已经成为疑难案件,所以解决起来问题很多,错综复杂。


    2007年,当省委政法委派出的工作组第一次来到叶健任家里了解情况时,叶健任感动了,“我上访那么多年,终于当面见到省里的领导了,而且是李新民书记派来的,我当时就相信问题一定能够解决”。其间,李承先多次亲临郑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督办并召集政法委领导及省市法院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组领导,省委信访局领导一起到郑州市中原区委政法委、郑州市中原区信访局及与基层干部进行调查,了解案情,并与叶健任面谈。


    为了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李承先还委派省委政法委执法处贺振华到相关各级部门进行督办,并成为叶健任的联络人。


    2007年,对于叶健任全家来说,终于盼来了春天。在中央有关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委政法委李新民等领导的直接关心和督办下,在省委政法委介入此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省高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叶健任夫妇追加郑州市中心医院为被告。2009年9月27日,叶健任终于收到了早就该到来的公正判决,法院依法判决郑州三棉公司职工医院因举证不能承担本案纠纷40%的民事赔偿责任;郑州中心医院因开错药物剂量承担20%的民事赔偿责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因不能客观保存病例的行为给本案纠纷责任认定带来不便,应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三家医院共赔偿原告叶健任、陈坚慧49万余元,其中精神抚慰金10万元。